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如下:
1.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》(公司加蓋公章);
2.公司簽署《公司股東(發起人)出資情況表》(公司加蓋公章);
3.公司簽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》(公司加蓋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(本人簽字);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、被委托人的權限、委托期限。
4.公司章程修正案(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);
5.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;企業提交名稱《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》復印件;事業法人、社團法人提交、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有關登記機關準予變更的證明;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。
6.新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;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;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;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;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;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。
7.公司營業執照副本。 注:依照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設立的公司申請變更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。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,應當提交原件。提交復印件的,應當注明“與原件一致”并由公司加蓋公章。
股東變更登記提交材料如下:
1.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》(公司加蓋公章);
2.公司簽署《公司股東(發起人)出資情況表》(公司加蓋公章);